根据江苏大浪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拟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江苏大浪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合规审查。现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公示如下:
张 政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韦和平 丹阳市税务局练湖税务分局
耿兴萍 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发现上述成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与该企业存在利害关系,请向镇江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刘涛、陆璐
电 话:0511-80900331、0511-88625315
邮 箱:zjqyhggwh@163.com
镇江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