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马超故意杀人案依法作出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马超长期在外务工,其妻代素霞与村邻马允超存在不正当关系,故对马允超怀恨在心;又因多年前其母亲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及妻姐代凤霞发生争吵后自杀一事,对代凤霞等人心生怨恨。2018年5月25日晚九时三十分许,马超酒后到邻居马允超家敲门闹事,被人劝开。2018年5月26日凌晨二时许,马超携带剪刀等工具到马允超家砸门未被理睬,后推门进入马允超父母马振华、胡秀芳所住房屋,要求胡秀芳联系马允超遭到拒绝后,遂采取剪刀连续桶刺胡秀芳、砖头砸击其头部等手段,致胡秀芳当场死亡;后又持砖头对双腿残疾的马振华头部击打后离开。随后马超又翻墙进入代凤霞家中,用砖头砸击及剪刀刺戳代凤霞,遭代凤霞抵抗。后在代凤霞10岁女儿的哀求下,马超逃离现场。代凤霞被送往医院抢救脱险;马振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无效后,于2018年6月10日死亡。马超于2018年5月28日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秀芳符合被他人持锐器捅刺左胸部及左上臂致左肺、纵膈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被害人马振华符合被他人持钝器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并发肺部感染死亡;被害人代凤霞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超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情感矛盾纠纷,为泄愤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马超所犯罪行及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马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上诉人马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马超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关于辩护人提出死者一方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虽胡秀芳之子马允超与马超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无证据证实此事与胡秀芳或胡秀芳对此负有责任,案发当日深夜,马超酒后上门滋事,被害人胡秀芳对其指责,亦在情理之中,不能以此认定胡秀芳存在过错,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是没有预谋的激情犯罪、主观恶性较轻的辩护意见,经查,马超事先携带剪刀,先后至马允超家、代凤霞家,连续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故辩护人提出该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上诉人马超为报复泄愤,于夜间携带剪刀侵入他人住宅,采用剪刀刺、砖头砸等手段致两名八旬老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马超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365bet平台网址_线上365bet体育_365bet备用器员建议维持原判的意见正确,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裁定。